关于开展重庆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专项行动的通知
  • 作者:重庆市经信委
  • 发表时间:2023-04-07

渝经信智能〔2023〕17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1〕18号)、《重庆市制造业智能化赋能行动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80号)等文件精神,科学、系统评价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水平,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和措施出台提供有力支撑,我委在前期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系统的基础上,对评估标准、评估体系等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面推广重庆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整合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服务商等各类服务资源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绘制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态势地图。到2025年,重庆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基本实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覆盖;到2027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常态化评估机制基本形成。


二、行动内容


(一)建立第三方评估服务体系。依托重庆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资源池,整合市内熟悉智能制造相关标准的数字化转型机构和专家资源,建立重庆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第三方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公益评估服务。


(二)完善常态化三方评价机制。引导市内制造业企业积极应用重庆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开展常态化第三方评估,全面、持续评价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水平,加强“补短板、锻长板”,不断提升数字化时代企业竞争力。


(三)绘制数字化转型态势地图。依托全市制造业企业第三方评估结果,绘制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态势地图,分区县、分行业进行动态评价分析,编制年度数字化转型报告。


三、行动要求


(一)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区县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主动对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服务,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评估,力争提前实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覆盖,并推动辖区内企业实现年度评估数据更新。


(二)制造业企业。各企业要应用好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第三方评估机制,积极引进外部专家对企业智能制造水平进行科学、系统、全面评估,用标准规范企业数字化转型路径,加大短板环节的智能化改造力度,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示范应用,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


(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各服务商要积极参与第三方公益评估体系建设,主动响应企业和区县经信主管部门需求,组织专家入企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估专家需经过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开展工作。鼓励评估机构与区县经信主管部门、企业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常态化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工作和数字化转型赋能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的智能制造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制度。专项行动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组织实施,委托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重庆分盟做好机构组织、专家培训、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落地实施,并对本区县数据真实性负责。各制造业企业通过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参与第三方评估工作。市经济信息委每季度末汇总平台数据,向各区县通报辖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评估进度和智能制造发展指数。


(二)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对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第三方评估结果的运用,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创新示范工厂、双化协同工厂、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评审中充分参考三方评估结果。推动能力成熟度评估重点指标纳入相关市级督查激励考核。鼓励各区县参考三方评估结果制定本地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探索市级评估平台和国家相关平台实现数据互通互认。


(三)建立监督机制。坚持“动态调整、优胜劣汰”原则,定期对三方评估机构的工作响应情况、执行情况和专家评估数据准确性进行抽样调查。对响应情况差、评估结果弄虚作假的评估机构,取消其评估资格;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评估机构予以表彰宣传,优先向区县经信主管部门、企业推荐开展服务支撑工作。


联系人:市经济信息委:谢明池,63897164;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重庆分盟:薛益,17723569299;徐嘉良,1573001223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渝经信智能2023017关于开展重庆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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