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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4月29日18:00
一、支持方向
获得新产品生产注册批件的化学药、中药和天然药物、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仅限三类高端医疗器械)及新上市的供应链关键产品(原料药、关键辅料及药用包材);通过国际注册的产品。
二、支持条件
(1)本地研发的化学药、中药和天然药物、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三类)获得生产注册(2020年1月1日后首次获得生产批件的产品,医疗器械申报时均需实现生产,年销售产值需超过300万元),取得登记号的新原料药、关键辅料及药用包材(2020年1月1日后首次获得登记,且所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成功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
(2)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CE(欧洲共同体)、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或WHO(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注册,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三类高端医疗器械;
(3)同一法人企业该方向仅限申报一个品种。
三、补助标准
(1)创新药物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500万元,化学仿制药给予1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100万元;
(2)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250万元,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100万元;
(3)对取得登记号的新原料药、关键辅料及药用包材,所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通过关联审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4)对药品海外年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高端医疗器械海外年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符合要求的海外注册产品,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材料
提供产品生产注册批件(原料药、辅料及包材为登记文件)、产品销售发票(销售发票购买方必须为与本企业无关联单位,若购买方为关联单位的需提供再次销售发票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海外注册文件及进出口报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8:00。
(二)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网(https://zjsb.jjxxw.cq.gov.cn)在线申报,于2021年4月29日18:00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PDF格式),并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与PDF电子申报资料保持一致)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于5月6日16: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七、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有文件明确规定或特别要求的项目除外;补助金额不足10万元的项目不予支持。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八、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杜绝重复、多头申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个方向,累计申报不同方向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