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1-28
一、渝北区2021年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奖励补助标准
(1)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对标达标认定的,分别给予1级达标企业8万元、2级达标企业5万元、3级达标企业3万元补助。
(2)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达标的,一次性补助0.5万元。
(3)对标准化创建时间满3年,经申请对标达标复评验收合格的规上工业企业,补助金额为相应等级首创金额的一半。
二、申报条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对标达标认定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达标的;标准化创建时间满3年,经申请对标达标复评验收合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渝北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补助资金申报表》;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4)市区两级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告文件复印件;
(5)其他重要资料。
四、基本要求
(1)享受扶持的企业应为在渝北区自主板块注册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需报区政府审定。
(2)项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方案外其他区内扶持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享受,在获得上级单位相关扶持的同时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
(3)除本方案的各扶持政策条款中明确规定可以享受之外,招商引资企业达成招商协议约定的投入、产出等目标后或取得园区出具推荐材料方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且不得与招商协议约定政策重复。
(4)本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行为、受到环保处罚的企业,根据具体情节专题研究通过后方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