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2-08
本文是重庆重庆政策通项目部根据重庆市万州区经济信息委和万州区经开区经发局发布的《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万州经信发﹝2021﹞19号文件精神,为让万州区企业、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助奖励扶持政策而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万州区2021年智能化建设补助支持标准
(1)按不高于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2)已在招商引资协议中享受设备及软件投资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低于本标准的予以补足。
二、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节能降耗、安全能力提升以及其他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2)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或有企业投资决议;
(3)项目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并完工;
(4)智能制造、安全能力提升以及其他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
(5)节能降耗项目的设备及软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四、资金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
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智能化建设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
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
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
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研发投入补助除外)。
五、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 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 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 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4. 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5. 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