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2-09
本文是重庆重庆政策通项目部根据重庆市万州区经济信息委和万州区经开区经发局发布的《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万州经信发﹝2021﹞19号文件精神,为让万州区企业、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补助奖励扶持政策而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重庆市万州区2021年重大新产品产业化补助支持标准
对新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首年度,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2%的补助,单户企业新产品及重大新产品产业化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方向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新产品产业化。
三、申报条件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的新产品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两年内,经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认定的单个重庆市新产品及重庆市重大新产品,自鉴定之日起在区内连续生产6个月以上;
新产品年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超过500万元。
四、资金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
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智能化建设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
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
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
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研发投入补助除外)。
五、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 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 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 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4. 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5. 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