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2-14
本文是重庆重庆政策通依据重庆市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和忠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忠农发〔2021〕311号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忠县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补助奖励扶持申报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忠县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补助奖励扶持标准
按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以2020年12月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的50%贴息率计算贴息补助资金(补助资金计算到元)。单个申报对象的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对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包括全县50万头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的经营主体),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规模场(不包括全县50万头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的经营主体)、猪肉屠宰和加工企业,且生产、经营、管理正常。
三、申报条件
(一)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申报主体的,须取得忠县行业管理部门频发的营业执照。
(二)申报主体应以优质粮油、蔬菜、柑橘、笋竹、生猪、草食牲畜、水产、茶叶、调味品、中药材、特色水果、家禽、蜂等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服务和乡村旅游为主营业务、猪肉屠宰和加工,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作用显著。
(三)申报贴息的贷款为在忠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涉农贷款。
(四)贷款额度。本次申请贴息补助的贷款总额起点为3万元及其以上。
(五)贴息方式。贷款主体须按时结清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再按程序申请贴息。
(六)同笔贷款本次贴息年度内已获市、县级其他资金贴息的,无论贴息多少,均不得享受此次贴息补助。
四、贴息的贷款资金用途
(一)只有用于以下建设内容的贷款,才能申报贴息补助
1. 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
2. 购买种子、种苗、畜禽饲料、农药、肥料、农用机械和绿色防控设施;
3. 农产品收购等流动资金;
4. 农产品加工设备和技改;
5. 猪肉屠宰和加工。
(二)下列情况不予贴息
1. 用于征地、土地流转、租房、房地产开发、培训开支、工资和务工工资等方面的贷款。
2. 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五、贴息时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所产生的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