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2-25
本文是重庆重庆政策通知识产权公司项目部依据重庆市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垫江县财政局,垫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做好2020年垫江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垫江县工业企业新升规,小升规奖励补助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助依据
按照《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方案(试行)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9〕16号)文件。
二、支持领域和方向
支持新增规上工业企业、降低物流成本、降低用能成本等3个方向。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且符合各申报指南的产业方向。
(2)企业具有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县产业政策。
(4)按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手续且按规报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5)近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分类申报条件。
1、新增规上工业企业
(1)支持对象:2020年新升规、小升规工业企业。
(2)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为2020年新升规、小升规的工业企业。以县经济信息委、县统计局认定为准。对当年升规入库次年停产、退库企业,将取消申报资格,退回已获得补助。
(3)补助标准:新建升规企业每户15万元一次性补助,年度小升规企业每户10万元。
(4)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表;(2)2020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2、降低物流成本
(1)支持对象:2019年县外物流运输费用100万元(不含税)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条件:2019年县外物流运输费用100万元(不含税)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正规物流机构承运,有合法有效合同及发票。
(3)补助标准:按不超过当年实际县外物流运输费用(不含税)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4)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
(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与物流机构签订的协议以及物流机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5)企业交于物流机构的货物凭证(需体现运输目的地);
(6)物流机构开具运输费用的发票;
(7)物流费用汇总表。
3、降低用能成本
(1)支持对象:1.2019年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年度入库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019年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年度入库税收总额1000万元以上,由城镇燃气企业转供的日均用气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条件:1.企业应为2019年末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019年度入库税收总额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由县税务局确认为准;3.2019年万元产值能耗是否同比下降,需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出具节能诊断结果。
(3)补助标准:
1.对2019年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年度入库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生产用电、用气同比增量部分,分别按0.05元/立方米、0.05元/千瓦时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对2019年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且年度入库税金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由城镇燃气企业转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日均用气量超过1万立方米部分按0.1元/立方米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两个方向不能同时申报。
四、申报材料:
方向1:
(1)项目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
(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出具节能诊断结果证明材料;
(5)2019年、2018年电力、天然气缴费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19年、2018年电力、天然气用量汇总表。
方向2:
(1)项目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
(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出具节能诊断结果证明材料(在拟支持项目公示前提供);
(5)2019年天然气缴费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19年电力、天然气用量汇总表(仅需填写2019年天然气用量)。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30日。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同一企业原则上年度申请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不超过三个。
(三)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垫江县企业服务云平台(https://www.dianxiaoer.live/homepage)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六、审核确认
10月15日前,各相关部门通过垫江县企业服务云平台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1.县统计局对2020年新升规、小升规工业企业进行确认;
2.县税务局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项目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确认,对降低用能成本项目入库税收总额进行确认。
3.县经济信息委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七、公示
经审核确认的项目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资金拨付
园区企业从园区体制补助资金中拨付,园区外企业从产业发展资金中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