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0年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申报条件和奖励补助政策_重庆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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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0年5月20日18:00

重庆市2020年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申报条件和奖励补助政策(图1)

一、定义

      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是在我市注册设立或税收户管地在渝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化模式运作的新型法人组织,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科技企业孵化等研发及相关活动,具有投入渠道多样化、法人化运营、产学研结合、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特征。

二、基本条件

      按照“企业主导、多元投资、协同创新、成果分享”的原则,申请新型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主体多元化。申报单位应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股东等投资主体联合共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经费来源稳定。申报单位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3.人才队伍完备。申报单位具有研发人员10人以上,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30%,拥有博士或高级职称研发人员。

      4.研究方向明确。申报单位以从事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科技企业孵化等研发及相关活动为主营业务并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切实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成果转化能力突出。

三、工商登记注册要求

      1.注册类型。以企业为投资主体,注册类型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从事技术开发、转让、技术服务等研发创新活动。

      3.股东构成。应在公司章程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明确2个以上股东,股东可以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投资基金、自然人等,原则上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

        企业独资的法人化研发机构推进建设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应按以上注册要求变更注册类型、经营范围。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申报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报送各区县经济信息委或产业主管部门。纸质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股东构成、研发设备(包含清单及发票等复印件)、研发人员(包含社保缴纳明细且标注研发人员、高级职称和博士的证书等复印件)、产学研合作(合同、协议等复印件)、企业创新成果(专利证书等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2.各区县经济信息委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汇总填写《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荐汇总表》并盖章,于2020年5月20日18:00时前报送到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市经济信息委按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择优确定2020年拟重点推进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名单。

     4.市经济信息委将加大对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引导支持,对纳入名单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将给予奖励补助。

五、相关要求

       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产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申报,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报送工作。

六、补助标准

       2020年被认定为重庆市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按不超过已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个研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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