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3-01-03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合 川 区 财 政 局
关于申报合川区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
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21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合川区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公示。
一、申报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清单;二是积极推进股权化改革;三是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四是各项目实施单位对上报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一经发现,对应的实施单位二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二、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
为便于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二)报送材料
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三)报送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中申报程序报送。
(四)截止时间
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截止时间报送,逾期未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合川区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合川区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
产业园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21号)的有关要求,拟制了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指南,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
一、项目目标
按照规模适度、产业突出、要素聚焦、机制创新、绿色发展、增收显著的建设标准,聚焦规划引领、基础配套、产业支撑、科技集成、改革创新,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共属性和撬动作用,以推动财政资金“整合”“撬动”“股份化”为主要抓手,强化产业转型升级、现代要素集聚、体制机制创新、利益共享共赢,从全局谋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高起点、高标准打造产业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和经验,带动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项目支持相关内容
重点用于基地提质、加工转化、品牌营销、科技研发等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力度,注重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一)支持对象
原则上支持龙市镇、肖家所在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区域内实施的加工、服务、科研、规模种养殖及一二三产融合项目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关区级部门、镇人民政府均可申报。
(二)项目方向
重点支持园区火锅食材基地、稻渔综合种养基地、稻菜轮作基地建设和园区示范创建。
(三)完成时限
2023年底完成项目建设。
1.产业园火锅食材基地建设
(1)支持园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火锅食材加工生产线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补助主体不超过2个(含),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2)支持园区加工蔬菜基地建设,对园区蔬菜加工主体给予引导投入奖补(参照合川府办发〔2020〕126 号执行),最高奖励200万元;对园区蔬菜加工企业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贴息金额不高于当年度银行基准利率计算额度的50%,最高补助不超过80万元,据实补助;对合川区内2022年组织订单加工蔬菜收运的村集体组织,按100元/吨据实补贴收运运费;对2022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蔬菜种子采购和技术培训的技术推广机构给予10元/亩补贴(据实补助)。
(3)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园区建设1个火锅食材产品冷冻(藏)库区,不少于20000立方米,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4)支持合川稻米产业化建设,对在合川区内履行稻谷收购订单协议收购稻谷达到2000吨及以上,在园区内开展稻谷加工(园区内有固定加工、收贮场所),并以合川本土优质精米品牌进行包装、销售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60万元一次性奖补。
2.产业园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
(5)支持园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稻渔综合种养(工厂化集约式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补助主体不超过3个(含),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6)支持园区村集体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3.产业园稻菜轮作基地建设
(7)支持园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稻菜轮作示范基地1个,面积不少于700亩,最高补助不超过120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50%,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8)支持园区村集体开展稻菜轮基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7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4.支持园区示范创建
(9)支持创建粮油主导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编制规划和制作申报材料,据实进行补助;支持编制合川区农产品加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园为火锅食材原料及加工核心区域),据实进行补助。
三、股权化改革
推进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股权化改革,股权化改革的股权管理、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按《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农改办〔2020〕1号)和《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0〕44号)等文件执行。
四、申报要求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各相关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拟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五、申报程序
产业园所在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各申报对象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所有申报资料经所属镇街审核后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按相关程序开展。
六、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案
1.项目建设内容需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2.资金具体用途要与项目建设内容一一对应,投资标准要符合市场行情。
3.市级资金支持部分要明确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xx万元/米、亩、吨、台等)和额度,要同自筹资金部分进行区分。
(二)资质佐证
提供但不限于土地流转合同(有效期不少于3年)复印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有效期不少于3年)复印件、厂房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3年)或厂房产权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租金支付凭证(土地、厂房等)。
(三)装订要求
为便于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
(四)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佐证材料等,对应项目有则提供)、承诺书及相应申报表(对应项目有则填写),经项目镇审核签字盖章后,申报主体将纸质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5套(业主申报材料5份,汇总表1份),区财政局农财科1套,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50619882@qq.com。
区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屈茂盛;联系电话:42701300
区财政局农财科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42822567
(三)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
七、实施期限
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0日。
八、其他事项
(一)电子公文以实际上传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填写产业园。
(四)《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