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2020年龙头企业采购配套(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奖励补助政策_重庆政策文件
  •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1-28

重庆市永川区2020年龙头企业采购配套(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奖励补助政策(图1)


本文是依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永川府发〔2019〕9号)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整理而成,节选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助政策

    (1)对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2)对年产值5亿元以上,年累计采购区内配套产品额度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龙头企业,按超过部分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方向

    (1)产值达到20亿级、50亿级、100亿级的龙头企业,

    (2)采购区内配套产品的龙头企业。

三、申报条件

    (1)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

    (2)年产值5亿元以上,年累计采购区内配套产品额度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龙头企业。

四、申报材料

    (1)《永川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对年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奖励类项目:需提供区统计局认定的产值文件。

    (4)龙头企业采购类项目:项目申报书“项目基本情况”中项目实施内容包括申报单位主要生产产品、销售经营情况,区内为其配套企业情况及关联企业情况等;另提供上一年度采购区内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凭证统计表(销货单位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产品名称、发票号码、发票金额(万元)、凭证编号、对应发票编号等)。企业申报资金超过2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需提供项目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单项审计报告。

    (5)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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