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2-06
本文是重庆重庆政策通公司项目部依据重庆市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2021年9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江津区科技创新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助标准:
对首次获批国家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设后补助;
对首次获批重庆市市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建设后补助。
同一平台获得多层级认定的,在低等次已作一次性补助的,晋升到高等次时,新的一次性补助只补助差额部分。
二、补助奖励对象
2020年度首次获批重庆市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获批平台。
三、申报资料
(一)基本资料
1.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信用信息报告,来源于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组织需提供申报当月的信用信息报告。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证明材料
获批证书复印件及文件。
四、申报流程
(一)公开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园区(镇、街、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申报材料纸质文档按顺序装订和申报表电子文档于2021年10月9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规划发展科。
(二)项目审查。区科技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开展项目初审,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提请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项目评审小组评审。
(三)项目公示。通过评审的拟支持项目经区政府审批后,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站中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兑现。经公示无异议项目,按照相关程序拨付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