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2-07
本文是重庆重庆政策通依据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巴南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巴南经信〔2021〕165号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巴南区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助标准
按4.35%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
单户企业补助金额,中型和小型企业不超过50万元,微型企业不超过20万元。
已获得2020年2月—6月疫情期间贷款贴息补助的企业,本次补助金额将扣除已获得的贴息补助金额。
二、贴息时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支持方向
2020年在商业银行获得用于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重点支持纳入“专精特新”培育库、获得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
四、申报条件
(一)在巴南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工业企业;
(二)2020年支付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总额,中型和小型企业在10万元(含)以上,微型企业在5万元(含)以上;
(三)申报贷款未获得其他市级、区级财政资金贴息支持;
(四)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未有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五、申报材料
(一)巴南区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巴南区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情况明细表;
(三)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四)企业与商业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回单(借据等)、全年利息支出凭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查询打印,打印主要页面)。
(七)企业如有“冲贷”还款,请将冲贷的原贷款合同附上,并在附表注明。
六、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件一份,表格发电子版)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
(二)审核确定拟支持名单。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真实性和是否已享受贴息等进行审查,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支持名单。
(三)项目公示。对拟支持企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企业,按相关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