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2020年度清洁化生产绿色制造奖励补助政策_重庆政策文件
  •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2-22

重庆市大足区2020年度清洁化生产绿色制造奖励补助政策(图1)


本文是重庆重庆政策通项目部依据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足经信发〔2021〕16号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大足区202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助标准

       对新获得国家级、市级循环经济试点的工业企业或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市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企业研发节能产品,新列入国家、市《节能产品目录》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绿色制造奖励申报表;

      2. 循环经济试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节能产品目录》相关认定文件;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大足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单位;

      2.申报时未列入大足区公众信用平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资类项目未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参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需经所在镇街或园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于3月15日前报送至牵头部门。

   (二)所有项目由企业(单位)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镇街、开发区(园区)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申报。

   (四)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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