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2020年度挂牌上市奖励补助政策_重庆政策文件
  •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2-22

重庆市大足区2020年度挂牌上市奖励项目申报条件及奖励补助政策(图1)


本文是重庆重庆政策通项目部依据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足经信发〔2021〕16号文件精神,为让广大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者全面掌握大足区2020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政策认真梳理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一、补助标准

      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经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确认,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奖励3000万元,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类似板上市的奖励50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奖励200万元;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成长板、专精特新板挂牌的奖励20万元。企业改制时追溯调整前三年利润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按企业缴纳的区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挂牌上市奖补申报表;

      2. 相关认定文件、文书;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大足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单位;

      2.申报时未列入大足区公众信用平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资类项目未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参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需经所在镇街或园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于3月15日前报送至牵头部门。

   (二)所有项目由企业(单位)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镇街、开发区(园区)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申报。

   (四)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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