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政策通
- 发表时间:2022-01-28
一、补助标准
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金额(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基建等费用,基建费用不超过20%)的30%给予补助;
数字化车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智能工厂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被认定为2021年重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项目(名单见渝经信智能〔2021〕81号);
(2)项目未享受过往年区级资金补贴;
(3)项目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4)项目进度达到80%(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渝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资金来源、专项资金用途、时间计划、经济效益等内容,近期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4)备案(登记、审批)证明或者入库报统证明;
(5)截止申报之日的项目投资明细表,相应的合同协议、发票及支付凭证;
(6)认定相关佐证材料;
(7)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8)项目纳入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相关证明;
(9)其他重要资料。
四、基本要求
(1)享受扶持的企业应为在渝北区自主板块注册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需报区政府审定。
(2)项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方案外其他区内扶持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享受,在获得上级单位相关扶持的同时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
(3)除本方案的各扶持政策条款中明确规定可以享受之外,招商引资企业达成招商协议约定的投入、产出等目标后或取得园区出具推荐材料方可享受本方案扶持政策,且不得与招商协议约定政策重复。
(4)本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行为、受到环保处罚的企业,根据具体情节专题研究通过后方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