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发表时间:2022年4月29日18:00
一、支持方向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点软件企业绩效奖励。
二、支持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重庆登记注册,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纳入《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名单》或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
(3)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10000万元以上、企业职工人数100人、软件业务收入增长5%以上;
(4)没有2017年至2020年未结题(或验收)的项目;(5)优先支持上年度在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上报月报、年报的企业。
三、补助标准
首次进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企业,给予200万元奖补。
择优选取若干符合条件的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按企业软件业务收入增长率排名,分别给予增长率排名前五(含)企业150万元、排名五名以后的企业100万元奖补。
四、申报材料
提供企业纳入《重庆市重点软件企业名单》或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证明材料,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包含企业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含关联交易)、企业软件业务收入增长率的专项审计报告,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上年度在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上报月报、年报的证明材料以及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软件业务收入增长=(2021年软件业务收入-2020年软件业务收入)÷2020年软件业务收入)
五、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8:00。
(二)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网(https://zjsb.jjxxw.cq.gov.cn)在线申报,于2021年4月29日18:00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PDF格式),并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与PDF电子申报资料保持一致)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于5月6日16: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七、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有文件明确规定或特别要求的项目除外;补助金额不足10万元的项目不予支持。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八、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杜绝重复、多头申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个方向,累计申报不同方向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