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重庆市经信委
- 发表时间:2023-04-10
一、支持方向
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平台化设计、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支持制造业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建设共享制造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在线支持(信息增值)服务等服务型制造项目。
二、支持条件
(1)申报项目进入《2021年智能化赋能工程试点示范项目清单》或《2022年智能化赋能行动项目清单》;
(2)项目投资(包括设备、软件、网络、平台、安全、系统集成、上云服务等相关费用)500万元以上;
(3)项目应有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投入,建成后具备相应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4)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
三、补助标准
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择优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提供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书和重庆市制造业智能化赋能行动项目入库申报表。
五、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8:00。
(二)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网(https://zjsb.jjxxw.cq.gov.cn)在线申报,于2021年4月29日18:00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PDF格式),并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与PDF电子申报资料保持一致)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于5月6日16: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七、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有文件明确规定或特别要求的项目除外;补助金额不足10万元的项目不予支持。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八、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杜绝重复、多头申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个方向,累计申报不同方向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