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清洁生产(工业固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通知_重庆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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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2年4月29日18:00

2022年重庆市清洁生产(工业固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通知(图1)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有毒有害原料替代、涉汞和涉铅及高毒农药污染物削减、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等减污降碳项目。采用先进工业固废再利用技术,建设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炉渣、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产业化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非碳酸盐原料替代、生物质化工等原料结构优化,废金属、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二、支持条件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2)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

    (3)项目实施完成后,技改对应污染物年排放量降低20%以上,或年新增工业固废利用量不低于10000吨。

三、补助标准

       按设备投入不超过10%比例择优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赤泥、电解锰渣(干基)综合利用量达到10万吨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材料

       项目核准/备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固定资产投资报表)情况材料,或提供项目实施计划书和立项决议书,或提供项目投资协议书或投资合同等(内容包括名称、地址、工期、计划投资、实施内容、产出、绩效等)情况材料。核准文件、备案证拆分的项目,子项目必须具备项目基本要素(内容包括名称、地址、工期、项目内容、投资概算、产出、绩效等),并需核准、备案部门确认。

五、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8:00。

   (二)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网(https://zjsb.jjxxw.cq.gov.cn)在线申报,于2021年4月29日18:00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PDF格式),并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与PDF电子申报资料保持一致)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于5月6日16: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七、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有文件明确规定或特别要求的项目除外;补助金额不足10万元的项目不予支持。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八、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杜绝重复、多头申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个方向,累计申报不同方向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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