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程补助申报通知_重庆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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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2年4月29日18:00

2022年重庆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程补助申报通知(图1)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智能制造、大数据、物联网、工业自动化、轨道交通、工业设计、新能源汽车等工业产业重点产教融合型研发中心、实训基地建设、共建二级学院、智慧校园等。   

二、支持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校企共同联合申报,以学校所在地申报;

    (2)项目申报主体中企业是在重庆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

    (3)项目申报主体中学校是指2022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且注册学生规模不少于5000人(以学籍系统注册为准)、教职工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5人(需提供2021年全年社保缴纳凭据及职称证书)、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不少于30人(需提供2021年全年社保缴纳凭据及双师证);

    (4)项目投资(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基地建设等软硬件)不低于1000万元;

    (5)校企双方需签订校企合作项目共建协议,明确项目资金总投资额的60%及以上需投入学校;

    (6)项目投资进度80%以上。

三、补助标准

       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给予补助,其中校企合作以产业应用为导向开展的产业技术研究开发、创新类项目,可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给予补助。

四、申报材料

       项目核准/备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固定资产投资报表)情况材料,或提供项目实施计划书和立项决议书,或提供项目投资协议书或投资合同等(内容包括名称、地址、工期、计划投资、实施内容、产出、绩效等)情况材料。核准文件、备案证拆分的项目,子项目必须具备项目基本要素(内容包括名称、地址、工期、项目内容、投资概算、产出、绩效等),并需核准、备案部门确认。

五、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8:00。

   (二)项目申报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网(https://zjsb.jjxxw.cq.gov.cn)在线申报,于2021年4月29日18:00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PDF格式),并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与PDF电子申报资料保持一致)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于5月6日16: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七、奖补方式和标准

      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有文件明确规定或特别要求的项目除外;补助金额不足10万元的项目不予支持。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八、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杜绝重复、多头申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个方向,累计申报不同方向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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